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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总务处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14

 一、总务管理制度

1、校产管理的范围

2、校产账户设置结构

3、校产入账程序

4、校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

2、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3、财产管理办法: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4、专业部各班级财产管理

5、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6、办公室财产管理

7、补充说明

三、固定资产领用借还制度

四、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

五、固定资产报损制度

六、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七、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八、用水用电制度

九、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十、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办法

一、总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产的科学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防止校产的流失和损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范围

学校校产管理的范围包括土地、房产、室外建筑物、植物、办公用具、学生用具、交通用具、图书、教学及实训设备、实验仪器等固定资产,价格500元以上、使用寿命2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总务处对上述范围的校产进行科学管理,负责申报、验收、调配、维修(教学装备除外),建立总账和分类、分户账。并建立图书、教学、实训设备、实验仪器等教学装备分户账,以便对全校产进行统计综合管理。

二、校产账户设置结构

(一)、总务处代表学校建立校产一级总账和二级明细账(分户明细账和分类明细账),图书室、电教室、实验、实训室、音体美器材室等科室建立相应的总账和明细账。

(二)、学校根据功能室的不同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员。

三、校产入账程序  

(一)、新购置的校产,先由各功能室的管理员登记入相应的分类、分户账,后由经办人到总务处登记入学校总账,属教学仪器和教学资料的要同时报实训科、图书室审验签章登记后,按程序签字报销。

(二)、图书、教学设备分户账,半年一次转入学校校产总账。

四、校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管理制度,各级各类校产均应入学校校产总账。总务处要加强校产管理,做到账物相符、物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实行责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三)、凡购入或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点登记入账,未办理入账手续的任何物品,任何人不得提前使用。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学校财产,一经发现,除追缴该校产外,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五)、教工调动工作,原安排使用的办公用品应如数交到总务处,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实行报损制度,报损按如下程序进行:

1、由管理员提出报损申请,如实填写报损卡片;

2、报其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报损意见;

3、报分管校长批准;

4、报损卡片随同年报表一同报总务处。

  

二、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省规范化学校建设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般为:a、使用时间在二年以上;b、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c、单位单价不足1000元,但使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批量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床张、办公桌、图书、音像制品、各类柜子等学生、教师使用的固定用品)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橱、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实验实训设备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脑、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等;

(8)其它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应该是: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常规管理的—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分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化学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专部、各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由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会。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表扬评比。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还要召集各班学生财产管理员开会,讲解财产管理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并介绍一些保养知识和简单的维修技能,把班级财产的管理,列入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条件之一进行表扬和奖励。在班级财产管理中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十分重要。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可以对班主任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全校要形成爱护公物的好风气。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帐:由学校总管理员和学校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总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帐,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帐,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帐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份自存;—份交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凡教职工调出学校时。人事部门必须见到总务处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时,方可办理调出手续。决不允许国家财产随便流失。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房管员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热力、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按学校财产编目统一编号,入学校财产总帐,并由总管理员统一保管。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财产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财产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管理员还可以配合专业部组织学生管理员,对各班财产管理情况进行互查,发挥群众的监督、促进作用,为评比表扬积累材料。

定期清理是指: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年终或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帐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帐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

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特别是本地区不生产的零部件,以备急需。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损耗的,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和低值耐用品范围的物品,如,单价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用于行政办公或者用于实验室的各种用具、用品,以及实验过程中易耗的玻璃器皿、各种元件、零配件等,以及文具、纸张,各项维修配件、耗材,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月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任何人领取物品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尊重各级财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关窗户时要注意安全,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财产管理办法: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1、各办公室、教研室、教研组、专业部、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各班级负责人、承包经营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学期末,再由校产保管员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员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若有调离者,事先将校产公物缴学校校产管理员结清账目,方能离去。

3、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实验实训室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期末清点,损坏或遗失的酌情赔偿。

4、教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结合专业部由班级的班主任和班长签字,交该班自行保管。开学清点后,其间有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5、其它财物由学校总务处管理,使用者到总务处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按时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专业部各班级财产管理

1、专业部各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专业部主任、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班级财产管理内容:(1)课桌、凳、讲台、讲桌、音箱、监控、一体机;(2)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3)卫生洁具、黑板;(4)电灯、插座、开关、空调内外机(班级财产管理员每天检查及时开关)。

2、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对各班级的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填写好班级财产登记表,并签字;在每学期结束时总务处对各班级的财产登记表进行核对。如发现有损坏的财产,将由总务处视损坏程度定出赔偿价格,班主任负责收取赔偿金,再统一交到财务科。

3、各班的课桌凳由所坐的学生负责保管,课桌登上不准随便用刀乱划痕迹,不准用修正液在上面涂写。如属非正常损坏的,班主任责成责任人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要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了赔偿外,视情节给予教育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4、各班的讲台、黑板、笤帚、簸箕、拖把等公共财产设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由班主任追查责任人负责修理赔偿,查不出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赔偿。

5、班级的一体机、广播、授课站台等教学设施,要做好使用管理,注意使用安全。未经老师允许随便动用教学设施,导致损坏的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6、班级的门窗每天放学前关锁好,门锁及玻璃若人为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修理。查不出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

7、做好教室内外墙面的保护工作。严禁用桌椅撞击墙面,教室走廊瓷砖出现损坏,追究班级、个人的责任。

8、爱护教室的照明线路、校园网络线路、电器、卫生洁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教室里人走关灯,卫生间里人走关紧龙头、阀门。照明线路、校园网络线路、电器等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班主任,便于及时修理。

9、总务处每天对各班关灯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光照充足情况下每发现一次不关灯扣该班2分,不定期检查放学后多媒体的使用情况,在不经教师充许情况下乱用多媒体设备扣该班5分,教室内不准乱接电线、插板,禁止使用电器,如充电器、台灯等。违者除没收实物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并扣相应量化,对检查结果定期进行汇总,对不注意节约用电的班级不能被评为文明班集体。

10、损坏公物按规定标准赔偿,故意损坏或知情不报者,加倍处罚。对查不出损物者,由班级赔偿。对于公共区域如有损坏,如查不出损坏者,有所在楼层的班级共同承担。对损坏公物不履行赔偿义务的班级,结合相关处室取消班级或班主任个人评优资格。(赔偿标准见《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

11、管理办法:

(1)各班挑选一名责任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作好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管理员名单每学年初上报总务处。

(2)学期初,管理员会同班主任,检查好自己班级财产并做好财产登记工作。平时发现财产损坏,及时报告财产管理员,由财产管理员开出财产损坏赔偿通知单。总务处依据财务室开具的罚款收据,及时修理。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1、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公物,注意节水、节电,每学期末学校评出节能先锋,并予以奖励。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发现安全隐患和公共财产损坏的情况,及时上报。
3、、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全面负责管理,如有损坏和丢失,由总务处结合相关处室、专业部,追究责任,进行赔偿。
4、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宿舍的公用财产进行检查登记,由班主任、宿舍长过目签名。

5、各宿舍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橱柜、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卫生洁具、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若有损坏和丢失,由该宿舍及时上报修复或赔偿。学校不定期检查各宿舍的公用财产的使用、保护情况,发现不主动上报者,加倍处罚并扣相应量化分。
6、谨慎保管个人和公共财务,防止盗窃。不经学校允许,不准留人住宿,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否则扣相应量化分。

7、爱护公共财物。严禁踢门而入,每发现一次(或有鞋印的)扣量化分2分损坏公物按规定标准赔偿,故意损坏或知情不报者,加倍处罚。对查不出损物者,由宿舍成员集体赔偿。对于公共区域如有损坏,如查不出损坏者,有所在楼层的班级共同承担。
8、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室内不准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器,如充电、生火、取暖工具。熄灯后,严禁用电及点蜡烛。违者除没收实物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并扣相应量化分。

9、宿舍内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闭开关,不及时关闭者每次扣量化分2分,并与班主任费挂钩。学生放假离舍时,班主任督促检查各宿舍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宿舍财产的验收工作。

10、宿舍内门窗卫生洁具等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相应量化分,室内卫生间堵塞除扣相应量化分外与班主任费挂钩,扣除部分作为疏通费用。

11、严禁在墙上乱写画、乱踏、乱贴画像、乱定钉子、乱拉绳子,有事要请示校领导或值班老师。

六、办公室财产管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主任(科长)负责制。凡配备财产的处室和办公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给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然后报总务处。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的财产,以及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建帐,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标签。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帐与分类账相符。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

4、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或退休,必须在完成财产移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七、补充说明:

1、专业课器材和实验实训、音体美器材的管理与赔偿由专业课教师、实验管理员、音体美器材管理员依据财产管理办法开出财产损坏赔偿通知单,损坏者持通知单将赔偿金交财务处。

2、损坏与遗失公物主动承担负责向分管理人报告者可减轻赔偿。

3、赔偿金额多是按损坏程度议价,在规定赔偿金额时,要按公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的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4、以上各条赔偿制度,必须自觉遵守,各处室、部认真组织学习,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故意破坏者处以2—3倍的罚款。

5、实施办法:

(1)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分管人员结合专业部,与班主任一道清点交班级使用,中途如有变动必须经总务处办移交手续,期末检查验收。

(2)各处室、部的一切公物清点,移交,验收手续与上条相同。

6、、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7、对各班损坏财产不赔偿,不上报,乱丢弃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不能查实到个人的追究班级责任,不能查实到班级的追究专业部责任。

 

 

三、固定资产领用借还制度

(教学仪器、实验实训器材、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其他设备)

一、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实验实训、实习领用(或借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各种手续。

1.领用(或借用)时,管理员必须检查所借物品的性能是否良好,物品是否有损坏,并按要求填写“领用借还登记簿”由领用(或借用)签名。

2.领用(或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无丢失,无损坏,否则,按“损坏丢失陪偿制度”中的规定处理。

3.领用(或借用)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交回所用物品,管理员必须认真检查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好“登记簿”。

4.当课使用,下课后归还的物品,管理员必须当着借用人的面签订清点数量和检查质量,课后仍当着双方的面进行清点,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要做好记录。若属贵重设备还应该填写“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5.管理员必须及时追回借出过期不还的物品,否则,要负连带责任。具体规定见《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6.重要设备和物资,如钢琴等贵重音体美设备及摄象机、一体机、电视机、投影机等,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一律不得领用和借用,否则按《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二、外单位借用本校固定资产,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借用人或单位需在本校内找一人做责任担保人。

2.由担保人提出申请报有关领导批准。

3.管理员见领导批条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填好“登记簿”和“记录”

4.保卫科未见领导批条放行、管理员私自外借,均按《损坏丢失陪偿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设备若有丢失损坏,由担保人按《损坏丢失陪偿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

(教学仪器、实验实训器材、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其他设备)

1.管理员要在设备损坏后三天内向学校提出设备损坏报告维修申请,说明损坏原因,损坏责任人,维修方案和计划维修费用,经有关领导批准予以实施。

2.维修由总务处派统一组织实施。

3.设备维修结束后,管理员必须填好“维修记录”且将维修情况书面报总务处,以备登记“维修保养档案”,否则,不准报销维修费。

4.维修中换下的一切零部门必须全部留下,在外面维修的必须把零件带回,以备登记,否则,不准报销维修费。

5.管理员对所分管的仪器、设备、器材等要按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检修,自己无法保养维修的要按规定提出申请,既不保养又不申请造成损失按管理员工作失职处理。

6.重要仪器、设备(指有使用、检查、保养记录的设备)、器材无论维修费多少,一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7.一切维修、保养结果维修人员或保养人员必须书面报管理员和总务处以便登记备案。

  

五、固定资产报损制度

(教学仪器、实验实训器材、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其他设备)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必须经由关专有业人员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按规定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2.调出固定资产必须有教育分管部门的调拨单。

3.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并按规定记帐。

4.报废报损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教育分管部门审批。

5.由于自然灾害和非责任事故损失的固定资产,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费接近新购价值的,按自然报损处理。

6.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按《损坏赔偿制度》中的规定处理。

7.总务处按规定作好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财务核算。

  

 

六、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教学仪器、实验实训器材、音体美器材、电教设备、其他设备)

1.管理员由于管理不当、失职而造成损坏要原价赔偿。

2.管理员私自借用,造成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3.贵重设备(指日常有使用记录和档案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使用造成丢失损坏,由管理员照价赔偿。

4.造成丢失损坏的而管理员又找不出责任人的,由部门管理员照价赔偿。

5.到期而管理人员又不及时追回的物品,若有丢失或损坏,领用人负责70%的赔偿,管理员负责30%的赔偿。

6.保卫科对出校门的车辆和人员要认真检查,未见有关领导批条而让学校财产出校门的,造成的损失保卫科要负一定的责任。

7.担保人对所担保的财产物资丢失或损坏,由担保人负责。

8.教师在课堂上因学生人为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责任学生负50%的责任,指导老师负50%的责任。因教师失职而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负责。

9.各班级、各处室组人为损失物品照价赔偿。

 

 

七、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的校产维护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根据情况给予处理,不及时上报的,发现后从重处罚。

2、发现门窗玻璃松动,要及时上报总务处维修。

3、爱护校园的花草树木,不准向花坛、草坪乱扔石块杂物。

4、严禁乱写乱画。

5、学校的一切物品如要异室变动,须经总务处批准,使卡随物走,物卡相符。

6、学校的一切物品如要外借,先要经总务处核准,再由总务处上报校长批准,方可外借。

7、严格审批物品的损坏报废手续,并查清损坏报废原因,逐级上报审核处理意见。

8、各处室负责人、各班级财产管理员(或安排值班、值日人员)每天下班或放学后要检查所在处室、班级门窗是否关上、锁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每学期对校舍要定期勘察,并写出书面勘察报告,对勘察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10、桌凳损坏须报请总务处修理,不能擅自修理。 

 

八、用 水 用 电 制 度

 

1、加强我校用水、用电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

2、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积极推广用水、用电新技术、新措施,减少资源的浪费。

3、加强计划用水、用电及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

4、总务处为学校水电的分管责任部门。负责水电指标核实、质量检查、对全校用水、用电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全校水电节约的宣传、教育和奖惩工作。

5、总务处负责维护学校供水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学校用水、用电的检查、水电费的回收等工作。

6、缴的水电费、用水用电增容费等须全额上缴校财务室。

7、凡我校新开户的用水、用电部门(包括施工单位)或个人,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总务处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查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8、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

9、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应由总务处会同水电工共同进行验收。有关资料及图纸须同时报总务处和校档案室备案。

10、总务处应建立日常用水用电管理巡查制度,发现水电工维护维修不及时、不规范等应随时提出整改意见。

 

 

九、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严格把好仪器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品加工和销饭时间内吸烟。

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六、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七、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十、巨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办法

 

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行,树立爱校爱集体的高尚情操,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现对教室、寝室、餐厅、校内公共财产设施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本办法以100分计算,纳入量化管理总分40分,考核时按优秀、良好、合格3:5:2的比例确定班级等次,优秀班级40分,良好班级35分,合格班级30分,所有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相应分数。

二、    教室财产管理:

1、 教室内桌凳由总务处每学期初按班级实际人数配备,丢失一张桌子扣班级15分,丢失一个方凳扣班级10分,并照价赔偿。

2、 凡损坏教室门、窗、玻璃、黑板任何一样者,视情节轻重扣班级2—10分,并照价赔偿。

3、 凡使教室内灯具破损、以及损坏开关、插座任何一样者,视情节轻重扣班级1—5分,并照价赔偿;不经总务处允许乱接各种电器、插盘的一律没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并扣班级10分。

4、 教室内一体机、空调学生不得私自使用、调试,一经发现扣班级15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研究处理。

5、 逢节假日教室需关窗锁门,不关窗锁门的班级一经发现扣班级5分;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由班级照价赔偿。

6、 凡故意踢门而入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处分,并扣除班级10分。

7、 各班级要保管好各自公共财产,如有损坏而又找不到当事人的由班级负担。

8、 凡每学期末将撮子等卫生工具送回总务处(并在第二个学期继续使用)的班级加2-5分。

9、 每学期初总务处配备班级黑板擦,凡因黑板擦丢失或损坏而重新领取黑板擦的班级扣1分。

10、    为保持校园清洁卫生,凡在教室内外墙壁乱踢、乱画、乱贴的班级扣5分。教室内乱扔粉笔的班级扣5分。

三、    餐厅、宿舍财产管理:

1、 住宿生损坏床张者,视情节轻重扣除所在班级5—15分,并照价赔偿,赔偿标准按实际损坏情况而定。

2、 住宿生损坏宿舍内门、窗、玻璃任何一样者,视情节轻重扣所在班级5—10分,并照价赔偿。

3、 住宿生损坏宿舍内灯具、开关的扣所在班级5分,并照价赔偿。

4、 住宿生损坏水龙头等卫生洁具者,扣所在班级2-10分,并照价赔偿。

5、 损坏餐桌、盘、碗等用品者,扣所在班级2-10分,并照价赔偿。

四、    校园内公共设施财产管理:

1、 故意损坏垃圾箱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并扣除班级5分,照价赔偿。

2、 故意踩踏损坏花草者,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视情节轻重并扣除班级2—5分。

3、 故意损坏校园内体育设施(包括乒乓球台、篮球架、单杠、双杠等)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班级量化管理5—10分,并照价赔偿。

4、 故意损坏校园内其他公共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班级量化管理5—10分,并照价赔偿。

                                                             总务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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